鸡东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8处,其中 1处、省级1处、县级5处、未定级50处、其它1处(化石点)。按照市委文物工作会议八项要求,制作安装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志碑(牌)工作。
目前,鸡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参照省级文物保护标志碑(牌)制作标准,已完成58处文物保护(古遗址、近代史迹及 事建筑类)树立工作。
标志碑碑面和碑座均为大理石制,牢固实用;碑上文字涂黑,美观大方,注明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安全直接责任人
安全管理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便于直观了解各级文物保护的基本情况。此次文物标志碑的制作安装,进一步加强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强力推进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就知道你“在看”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