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督

<

近日,鸡东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一起原告鸡东县某某采石场诉被告鸡东县某局行政赔偿一案。原告诉称,年10月6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同年11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陆续取得经营采石场的相关手续,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进行购买设备、铺设电路、开道、平整场地、制作评估报告等生产和经营活动。年原告为恢复生产,又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扩储,被告于年5月11日向原告下发责令原告停止生产通知书。致使原告无法经营。年6月12日原告所在区域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区,年又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区。但是年到年没有人通知原告,相关机关仍为原告生产发放许可证,使原告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扩大生产。原告认为对被告信赖原则,被告明知不能生产还为原告办理手续,致使原告巨额资金无法收回,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查明案件事实,原告对其投入财产申请司法评估。

经庭审质证后,鸡东法院向中院提交了原告评估鉴定申请及相关材料,经中院组织原告、被告选定鉴定机构。法官周晓华、干警王栋前往评估现场,针对原告申请评估的事项反复核对,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到达评估现场,当事人及评估人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经过法官及时协调沟通,在现场得以解决,大大提高了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了评估人员前往现场的次数,降低了案件诉累,同时也加快了评估结果的作出,提高了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文:陈茜

原标题:《现场督促评估,提高评估质效》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7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