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因转嫁成本,被鸡西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30万元。
时任该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的潘宏旭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
天眼查显示,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年,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黑龙江鸡西农商行为该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0%。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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