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生活报
生活报讯(记者栾德谦)夫妻之间难免磕磕绊绊,总不能一言不合就大吵大闹,或是随手拿东西就扔。近日,鸡东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夫妻吵架引发的高空抛物,最终获刑并处罚金的典型案件。
记者从鸡东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年6月13日18时30分许,在鸡东县某小区一三楼住户,被告人李某因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竟然将一个直径为15公分的塑料花盆与一个直径约30公分里面有土的陶瓷制花盆,从朝向大街人行道、距地面高度为8.7米的窗户里连续抛下。塑料制花盆掉在地面上破裂后未造成损害后果,然而,陶瓷制花盆却砸到楼下停放的一辆银色雪佛兰汽车后风挡玻璃上,造成该车后挡风玻璃破损。经鸡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中被砸车辆损坏价值为人民币元。
鸡东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名成立。李某明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处理。李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