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雷霆”执行行动的部署要求,4月19日凌晨5点,鸡东法院出动警车7辆干警30人,奔赴县内及乡镇开展“谷雨行动”专项执行,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行动当日,共拘传6人,执结各类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93.81万元。
01
煤矿执行保民生
申请执行人姜某某、张某、宋某等三人,原为被执行人鸡东县某煤矿工人,三人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住院,后申请劳动仲裁,分别被定为伤残九级和拾级。经仲裁裁决,鸡东县某煤矿应向姜某某、张某、宋某等三人履行给付义务共计元。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分别于年2月、3月向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此案涉及民生,立案申请执行期间又恰逢农历新年。为加快执行进度,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核查,因该煤矿在停产状态,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立即前往煤矿所在地,依法对矿山设备进行查封。伴随着全市法院“谷雨行动”的正式开启,执行人员经多方协调,对被执行人煤矿深入调查,最终在法律的震慑下,三个案件在行动当日顺利执行完毕。
02
现场履行暖人心
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系朋友关系,年1月,被执行人赵某某急需用钱,向申请人于某某借款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口头约定月利1.5分,并约定年12月30日偿还借款。到期后,此款经于某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民事判决,赵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因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为残疾人,其妻子为了照顾残疾的于某某,二人每月靠低保收入生活。这笔钱对于这样的一个家庭来说,真的非常重要。执行人员在了解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线上财产查控,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谷雨行动当日清晨,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接待室。执行局长立即组织调解,最终通过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赵某某的家人立即送来现金,本金及利息共计元。于某某手里拿着现金,对执行人员说道:“感谢鸡东县人民法院,这个钱终于给我了,我今天真是太开心了”。最终,二人也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握手言和。
鸡东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执行工作的关切,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温情,切实把群众诉求记在心上、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权益兑现落在行动上,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文:李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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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鸡东县人民法院开展“雷霆·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