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兴农法庭收到了一面锦旗。当事人胡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胡某与被告韩某、刘某本系朋友关系。韩某与刘某因经营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款到期后并未归还,经胡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兴农法庭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对案件的梳理和对当事人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仅七天便审结了此案。胡某对案件的处理十分满意,为兴农法庭送来了锦旗。
依法处理案件,本就是法院的本职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红色的锦旗,多次握手,和临别时的挥手,这一幕幕瞬间是当事人表达心情最质朴的方式,也是对兴农法庭莫大的信任、鼓励和鞭策!
兴农法庭将继续以高昂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快速处理各类案件,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的决心更大、信心更足、力量倍增!
文:詹冀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