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号),结合开化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30名。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开化县户籍(以年6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开化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①原“”和“”院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应届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③报考语文、数学、音乐、特殊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④配偶为开化籍或在开化县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开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结婚证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6个月及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时间计算截止年6月25日)。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其中开化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且在年6月25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限全日制。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
要求在18周岁至30周岁(年6月25日-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6月25日-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教师资格:报考者应取得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届全日制应届师范生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视同持有教师资格)。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普通话:报考者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视同持有),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专业要求: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相符。
(五)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为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可报考。
3.自愿在开化县内学校工作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上课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新闻网(